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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4-03 08:10:12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主要职责为教育教学。教育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让学生掌握基础的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尽可能培养其自主学习能力,使其成为社会需要、促进社会发展的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内设处室11个,包括: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处、政教处、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电教处、安保处、国际交流中心、工会和团委。

编制人数小计27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70人。实有人数小计27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70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70人。在校学生人数5154人,其中初中生3339人,小学生1815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55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7.8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13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3.8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01万元;上年结转58.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0.0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55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7.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3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3.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6.06万元;项目支出214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资本性支出113.8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55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2.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371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万元;资本性支出11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4.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13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3.8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138.1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3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1.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6.06万元;项目支出70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0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资本性支出56.8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成本(课后服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

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发放教职工课后服务补贴。

2)立项依据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设立该项目。

3)实施主体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

4)实施方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进行广泛动员,让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2、组建领导小组,修订活动方案。3、部门责任分工。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全面监督课后服务管理、活动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4、服务时间。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生在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每天2小时。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度春季学期安排预算350万元。2024年秋季学期安排预算400万元。

2.成本(寒暑假和双休日兴趣类课后服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

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发放教职工课后服务补贴。

2)立项依据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关于我市中小学双休日、寒暑假等兴趣类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的函》,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而设立该项目。

3)实施主体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

4)实施方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进行广泛动员,让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2、组建领导小组,修订活动方案。3、部门责任分工。成立双休日和寒暑假兴趣类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全面监督课后服务管理、活动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4、服务时间。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初中部春秋两个学期每周末安排一天,小学部不安排。寒假小学部和初中部各10天,暑假初中部20天,小学部16天。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度春季学期安排预算200万元。2024年秋季学期安排预算25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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